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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甘工信发[2015]56号 作者:甘工信发[2015]56号 网络编辑:嘉峪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8339 次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支持力度,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重大技术装备融资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装〔2014〕590号)。按照《意见》要求,我委决定建立我省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库,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研发及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工程项目等研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研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和产业化。以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为目的,在装备制造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项目。
   (三)进口及技术引进。符合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口及技术引进项目。
   (四)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重大技术装备直接出口项目以及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间接带动重大技术装备出口的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在境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服务中心,以及收购境外企业的项目。
   (五)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规模效应的重大技术装备同类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整合项目。
   二、主要支持方式
   (一)进出口银行利用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境外投资贷款、进口信贷、转型升级贷款等信贷产品,灵活运用银团贷款、融资担保、咨询顾问、选择权贷款等业务模式,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二)针对重大技术装备企业自主创业、自主创新项目,进出口银行通过特别融资账户和其发起设立的投资(引导)基金、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和相关增值服务。
   (三)对国家通过技术改造资金、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进出口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三、申报项目具体条件
   (一)推荐项目须符合重点支持的领域及方向。
   (二)推荐项目在一年内有明确资金需求(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需求)。
   (三)推荐项目应完成立项程序,已完成或正在组织向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报批工作,原则上应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时限
   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要求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    
    (见附件)
   
 
    联 系 人:郑博文
    电    话:0931-4609257(兼传真)
    电子邮箱:4609257@163.com
 
     附件: h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汇总表s
           h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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