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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申铖 网络编辑:张欣然 浏览次数:1008 次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

       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公告明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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