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020〕64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甘肃,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 (一)做好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组建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局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515号)有关要求,做好本地区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增加全省科技投入的要求,申报企业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2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符合条件的及时推荐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各市、州工信局提高推荐质量,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各市、州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推荐企业名单及汇总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扫描文件同时附电子版),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超时不予受理。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将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做好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局根据《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本市州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评价优秀的将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 (一)做好2020年行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要求条件,围绕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十大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遴选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行业技术中心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扫描文件和电子版),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 (二)做好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请各市州工信局组织本市、州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对依托单位2019年度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行业发展分析报告,同时填报《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表》。各行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行业发展分析报告及评价考核表(同时附电子版),请于5月31日前汇总报送我厅。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评价,并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评价优秀的将按照《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成效较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行业技术中心资格。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推荐上报新申报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时,先上报纸质扫描文件及电子版,待初审后上报过审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我厅甘肃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上平台现已搭建完毕,请各市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所有申报工作在平台开展。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0931-8929241(高东阳),0931-8929212(薛 峰、李梦龙); 电子邮件:gxwjscxc@163.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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